Workflow
珠城科技(30128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珠城科技珠城科技(SZ:301280)2025-10-26 15:4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程序 -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8][9]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9] - 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在会议前披露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13,14]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状况、选择交易对手、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13,14]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主要条款[1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关联交易监督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情况[15] 资金往来规定 - 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7]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特定审议[17]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19]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