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3012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6]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突发或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义务人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及时向董事长汇报[17]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内部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9]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0] 制度相关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2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