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000626) - 《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6,626,864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06,626,864股,均为普通股[6]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8] 股东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31] - 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4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52]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