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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000626)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远大控股远大控股(SZ:000626)2025-10-26 15:47

制度审议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制度适用范围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子公司、控股股东等[2] 工作原则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等六项原则[3][5] 工作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5] 调研限制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6] 投资者关系活动要求 - 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需提前发布公告[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应编制记录表并在深交所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7]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7] 再融资信息披露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0] 备查登记制度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10][11] 承诺内容 - 承诺在调研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以外人员沟通问询[15] - 承诺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15] - 承诺不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文件中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承诺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时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15] - 承诺相关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15] - 承诺如违反规定愿意承担法律责任[15] 承诺书适用范围 - 承诺书仅限于公司对目标公司调研等活动[15] 视同公司行为 - 经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有效期内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