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0006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概况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树立市场形象等[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5] 沟通与工作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信息管理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8] - 公司接受调研时要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9] - 公司需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会议安排 - 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1]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2]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照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责任与人员 - 公司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应依法处理、及时答复[13]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14][15][20] - 从事投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等素质技能[20] 其他工作要求 - 公司应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0] - 公司开展投关活动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15]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关工作培训[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7]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