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3009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行为,保 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