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30092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部设置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内部审计人员若干名[4] 报告提交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资金检查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内审通知书》(特殊审计项目除外)[16] - 审计工作结束后两周内编制审计报告[18]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5日内向总经理书面申诉,总经理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0] 档案管理 - 审计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整理资料并归档[22] - 审计档案由审计部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23] 奖惩制度 - 对遵守法规制度、效益显著者表扬奖励,违规者视情节处理[26] - 阻挠审计等相关责任人员受处罚,严重时免职等并追究法律责任[27] -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经总经理批准处分或处罚,严重时同责任人员[27] - 对内部审计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相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