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002909)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4] 资助限制与审批 - 不得为规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参股公司情形除外[6] - 董事会审议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7] 豁免情况 - 提供资助的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且无特定关联人可免相关规定[8] 机构分工 - 会计部执行,内审部监督,董办披露信息[10][11][12] 岗位与款项规定 - 资助不相容岗位包括申请与审批、执行与监督[13][14] - 逾期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5] 信息披露与责任 - 需按规定披露资助信息及风险防范措施[17]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