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人员与报告周期 - 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二人的专职审计人员[6]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6]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计划和报告、督促计划实施等职责[9][10] - 审计部负责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职责[11]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2]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6]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审计部在业绩预告、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9]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0] 内部控制与报告披露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审计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