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一名独立董事不得一次接受超两名委托[14]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可从信息库选聘或公司自行选聘[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7]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3]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4]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5]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 应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履职独立公正,遇影响独立性情况应回避或辞任[35]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3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9]
三利谱(0028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