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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15:4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 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1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 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 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