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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15:4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 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内幕信息的归集、管理及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工作。未经董事会 批准同意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发行的证券(含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