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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15:4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 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 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 股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 督检查。 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全面负责审计部的 日常审计管理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 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