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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15:4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 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 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 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 外报送程序。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 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