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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10-26 15:4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 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运作。 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上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 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 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