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美包装嘉美包装(SZ:002969)2025-10-26 15:4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7]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9]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0] - 涉及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公司应披露权益变动[12]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1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在董秘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15]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15]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18] - 董事等应配合董秘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重大信息及时报告[1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0] 保密与审计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各层次保密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24][2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至少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28]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上市交易所审核登记、公告等工作[2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至少包括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30] - 公司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传闻影响股价时及时澄清[30]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1]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3][3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按规定报告,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4] 违规处罚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降低薪酬、扣发奖金、解聘职务等[35] -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未处理的责任人进行处罚[36] - 公司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处分情况报告上市交易所[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