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与披露质量[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指未披露重大事项等[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超20%以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指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1] 责任追究 - 形式包括责令改正、检讨等,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2] - 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23] 其他说明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