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0)
管理目的与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5]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0] 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2]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2]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12] 组织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管理[25][26] 违规限制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27]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6] 培训与档案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系统性培训,重大活动做专题培训[18]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有关法律等规定及相关制度执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0] 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联络等多项内容[24] 权益维护 - 公司积极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