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3289.787万元[9] - 公司营业期限为五十年[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3289.787万股,均为普通股[18] - 八钢公司持股76678.9264万股,持股比例为50.02%;其他流通股股东持股76610.8606万股,持股比例为49.98%[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提起诉讼或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9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6] 其他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122][124][125]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4]
八一钢铁(600581)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