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3007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