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3007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公司和部门,应第一时间按照本制度规定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