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瑞晟智能瑞晟智能(SH:688215)2025-10-27 16:16

人员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专科以上学历,有注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6] - 会计机构负责人需良好财务管理背景,专科以上学历,有注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7] 人员职责 - 财务负责人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参与决策,完善制度[11] - 会计机构负责人编制财务报告并对质量负责[14] 人员聘任与离任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与高管一致[17] - 财务负责人离任提前一月书面报告董事会[18] - 会计机构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报告[19] 责任追究 - 财务负责人被追究责任范围有八项[23]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依据岗位说明等[23] - 审计委员会调查、认定责任并拟定处罚意见[23] - 责任追究形式有五种,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26][33] 制度相关 - 公司聘任时与负责人签保密协议[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