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会议通知与决议 - 提前至少3天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考核与方案制定 - 考核董事和高管需其提交述职报告并结合资料[12] - 以考核和业绩制定薪酬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2] 资料保存与细则执行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3] - 细则修改由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细则自2025年10月24日起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