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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理邦仪器理邦仪器(SZ:300206)2025-10-27 16:1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 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 立健全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