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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理邦仪器理邦仪器(SZ:300206)2025-10-27 16:1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委员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 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理邦 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