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30093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资料保存与报告提交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4] 选聘关注与权重设置 - 重点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的事务所[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原因[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事务所选聘与改聘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包括前任被立案调查等六种情形[16][17] - 触及改聘情形时,审计委员会沟通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7] - 公司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事先通知[17] - 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必要时审计委员会需验证并说明[17]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9] - 对相关责任人可通报批评、承担违约损失或给予处罚处分[19]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四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24] - 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