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四川美丰四川美丰(SZ:000731)2025-10-27 16: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且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32]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等内容[9] 信息披露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9]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公司应披露[19]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9]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公司应澄清[20] - 公司证券被认定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1] 信息披露责任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方负有信息披露职责[4] - 持有5%以上股东的相关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24] - 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长等自上而下负责[23] 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2] 信息传递流程 - 各职能部门等信息提供员知悉需披露事件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33] - 各职能部门等相关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披露工作组[34]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6] 报表报送要求 - 公司定期统计报表等先于公开披露日期报送时,应注明相关字样[39] 指定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是《中国证券报》等和巨潮资讯网站[41] 资料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重要资料应永久保存[44] 重大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45]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 - 净利润指标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较大有区间和确数预计的认定标准[47][48] - 净资产指标业绩预告原预计为负值,最新预计不低于零认定有重大差异[48] - 营业收入指标业绩预告原预计年度营收低于3亿元,最新预计不低于3亿元认定有重大差异[48]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等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认定有重大差异[48] 财报更正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6]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内部通报批评等五种[50] - 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50] 关联方认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自然人[59] -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等为关联自然人[59] - 上述两类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关联自然人[59] - 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为关联自然人[59] - 证监会等认定有特殊关系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9]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58] - 各分(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55] - 办法与相关规则冲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59]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59] - 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