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301293) - 公司章程
三博脑科三博脑科(SZ:301293)2025-10-27 16: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9,612,900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598.6987万元[7] - 张阳持股16,781,310股,占比17.92%;于春江和栾国明均持股7,707,870股,占比8.23%[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598.6987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598.6987万股[22] 股份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37]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表决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4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5]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4]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4]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5]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5] -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3] 公司变更与登记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93] - 公司分立应分割财产,编制表和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95][19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表和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按股东持股比例减资[197]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