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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SH:688128)2025-10-27 17: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 - 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5] 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他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7] - 六种交易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7]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8]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19]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2]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26]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涉及关联交易时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30]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1]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规则执行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关法律法规等执行[38]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