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在权限内对关联交易决策[1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14]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财务资助限制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资助或理财[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权属股东会[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7] - 时间为2025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