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利安科技利安科技(SZ:300784)2025-10-27 17:16

公司架构与人员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4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还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65] 股权结构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 - 宁波市哈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购3120.00万股,持股80%[5] - 李士峰、邱翌各认购390.00万股,持股均为10%[5]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行其职权,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1] -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董事[2]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8][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6] 决策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0] - 董事会审议担保等事项有董事同意比例要求[21][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未来三年平均不低于25%[7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占比有规定[76][77]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78][79] 审计相关 - 公司内部审计配备不少于三名专职审计人员[8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