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与重大事项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16][1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15][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5][16][1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会议相关时间与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交易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交易需2/3以上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会议报告与记录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8]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记载会议时间、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内容[41] 董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提名[3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36] - 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36]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37]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3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8]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8]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0]
利安科技(3007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