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 - 公司章程
利安科技利安科技(SZ:300784)2025-10-27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发起设立,2024年1月11日注册,6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6万股[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23.76万元,股份总数为5623.76万股[6][12]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宁波市哈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0%,李士峰和邱翌各持股10%[12] 股份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可拒绝并15日内书面答复[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28] 融资与交易决策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3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4] 担保与交易披露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5][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45]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48][4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7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未来三年平均不低于25%[113] 审计与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