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 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 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 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