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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本立科技本立科技(SZ:301065)2025-10-27 17: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