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本立科技本立科技(SZ:301065)2025-10-27 17:17

内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相对独立内审部,配专职人员,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内审部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0] 审计流程 - 审计组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3] - 被审计单位十日内交书面意见[14] - 被审单位十五日内可对审计意见或决定提异议[14]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处分拒不执行审计法规行为的单位及人员[16] - 触犯特定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部门[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8] - 明确制度中数字表述含义[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