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一)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问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