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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3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本立科技本立科技(SZ:301065)2025-10-27 17: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任(辞职)、任期届满、 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或者辞职。董事辞 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 务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