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通知[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3] - 公司在遭遇公开或恶意收购时,特定事项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他人主持[28]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3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董事选举与授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1] - 董事会任期未届满年度内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章程规定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42] - 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继任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原任董事会成员需连任[4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3] - 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46] - 股东会对普通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 股东会对特别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方案实施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康希诺(6881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