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肯特催化肯特催化(SH:603120)2025-10-27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6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40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0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项飞勇持股2550万股,比例51%;台州肯特持股1000万股,比例20%等[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9][3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4] 董事任职与组成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0]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9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 公司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5人、财务负责人1人、董事会秘书1人[10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114] 报告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披露[11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