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0025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5] - 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5] 特殊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1]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董事会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22] 增持相关规定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得超六个月[24] - 董事和高管在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6] - 董事和高管完成增持计划或提前终止,应通知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26]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7]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管及相关主体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