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002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控制度等[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3]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不迟于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24]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8] 其他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