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300417) - 股东会规则
南华仪器南华仪器(SZ:300417)2025-10-27 18:3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17] - 董事会等可公开请求委托出席并代行权利[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决议次日公告回购决议[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1] - 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5] 公司与财报信息 - 公司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36] - 财报相关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