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五条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 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 适当回应。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