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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001318) -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阳光乳业阳光乳业(SZ:001318)2025-10-27 18: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各部门的融资 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所规定的权限报公司有权部门审批。 第八条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以合并报表为计算依据)30%的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和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