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债权人及 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 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 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对公司对外捐赠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批等作出了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六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