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阳光乳业阳光乳业(SZ:001318)2025-10-27 18:34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管理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4]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 聘任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送资料[9]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0] - 解聘或辞职时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10]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2] 董事会会议相关 - 会议记录记录表决结果,说明同意、反对、弃权票数[13] - 董事会秘书会后公告决议及有关资料[13] 股东会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并公告[14] - 通知载明会议召开日期、地点、期限、审议事项等[14] - 会前取得股东名册并核对资格[14] - 会前将拟审议议案全文等资料置备于会议地址供查阅[14] - 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按公告日期召开[15] - 不能正常召开或未作决议时,协助说明原因并公告[16] - 会议记录载明时间、地点、议程等,由董事和记录员签名[16] - 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17] - 管理保存股东会会议文件、记录并建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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