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规划 - 修订《未来三年(2025 - 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7] 现金分红比例 - 2025 - 2027 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4]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 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 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 20%[6] 分红相关规定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决定年度或中期现金分红[9]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9]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派发[10] -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2]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1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12]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修订,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12]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13]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须在二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派发[14] - 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无法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定期报告说明原因[14] - 董事会可结合意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 - 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并履行程序[14]
鹏翎股份(300375)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正案(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