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3005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7] 理财与投资审议标准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3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投资管理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8]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决定[10] - 对外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12] 投资流程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岗负责法律审核,内审部全程审计监督[14]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权衡风险和收益,必要时聘请专家或机构论证[16] - 衍生产品和金融类公司投资需按风险投资管理要求执行[16]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16] - 经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不得随意增资,确需增资需重新报批[18] - 投资项目实施出现重大问题,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决定方案变更[18]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18] 投资退出与制度管理 - 对外投资退出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特定情形启动退出程序[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特定情形应修改本制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