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3005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会议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为交易对手方则提交董事会审议[15][16] 特殊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时可提供,经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其他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18]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9][20]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更新关联方名单[22] - 财务部按月汇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告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3]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24] - 董事等违规致关联交易违规,将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9]